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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分局全面完成B证药品持有人和跨省受托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任务

时间:2024-07-06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第四分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加强药品委托生产监管工作部署,在省局药品生产监管处的指导下,截至目前,已完成辖区内3家B证药品持有人、2家省外受托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实现了辖区B证药品持有人、外省受托生产企业两个“全覆盖”检查。

  一是提前谋划,确保委托生产检查精度。分局高度重视药品委托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前谋划,做到检查有目标、工作有思路、行动有方案。成立了委托生产专项工作小组,抽调GMP专家及骨干检查员,保障专项工作有序开展;精准梳理辖区B证持有人情况,确保持有人监管台账信息全面准确;结合2024年度省局及分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高效推进“一次现场,多项任务”,节约监管资源,减轻企业的迎检负担。

  二是锚定重点,聚焦委托生产关键环节。分局聚焦“四查”,紧盯委托生产专项检查重点,全面强化全链条监督检查,持续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抽查关键人员履历、劳动合同、社保记录等文件,查关键人员资质和配备情况;严格双方质量协议制订和履行,以及与各自体系的适应性,避免“模板化”和条款失真,查委托生产质量协议针对性;深究委托方和受托方质量管理体系差异点,把牢风险评估、偏差、变更等处置,查委托双方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衔接情况;核实驻厂人员工作经历、驻厂日志和履职能力,查委托生产全过程质量监管情况。确保B证持有人具备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能力。

  三是融合检查,探索跨省协同检查新模式。跨省延伸检查中,分局采取前期沟通、会商检查方案、联合现场检查、缺陷项联合风险评判的形式,探索监管有效协同新模式。在开展联合检查的同时,还注重与外省兄弟部门进行监管工作交流,相互取长补短、互通有无、共同提高,在相互配合学习借鉴中锻炼检查员队伍。

  四是强化宣贯,压实持有人主体责任。分局坚持逢查必宣的工作机制,检查的同时,同步开展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的公告》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现场检查指南》的政策宣贯,强化B证企业和受托生产企业关键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持续提高企业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五是持续整改,做好延伸检查后缺陷闭环管理。对延伸检查发现的问题,分局严格按照省局《安徽省药品生产现场检查发现缺陷整改闭环管理办法》要求和处置程序,严格审核整改报告,对缺陷整改情况进行逐条确认、逐条销账,确保整改到位,收到实效。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zwdt/122393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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