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日前,晋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查整改,严防严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晋城市局要求,各县(市、区)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对照《药品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重点事项》开展自查,指导企业制定风险整改责任清单,全面梳理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药品安全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把未履行自查整改责任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进行查处,坚决予以曝光。
截至目前,药品经营企业已自查整改风险隐患1241条。通过自查整改,进一步夯实全市药品流通环节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筑牢药品质量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9月16日至17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
9月16日晚,第七次金砖国家总检察长...
为助力我市医疗器械产业国际化发展,推...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检查员队伍专业化...
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传染病专...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观察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观察网 bjgc.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