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自律,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切实提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近日,朔州市朔城区市场监管局召开部分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集体约谈会议,25家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会。
会上传达了朔城区纪检委案件移送函和朔州市局对执业药师“挂证”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提出严格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恪守职业道德,严守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全力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二要落实主体责任。药品零售企业要对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监管工作要求,结合约谈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身存在和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举措迅速整改落实,全面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三要支持监管工作。药品零售企业要正确认识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既是服务企业也是服务群众,与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做好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放心药品。
区局对25家药店进行训诫谈话,要求被约谈企业要高度重视,自约谈之日起停业整改,完成整改复验合格后方可开门营业。通过集体约谈,传递出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违法行为“零容忍”的立场和态度,进一步强化了经营者守法遵法意识,有力推动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药品经营“不想违、不敢违”的新气象,助力全区构建规范、有序的药品流通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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