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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局持续深化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时间:2024-01-13 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2023年,忻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省药监局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全力推进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精心组织部署。市局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医疗美容用医疗器械、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等为重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和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使用单位全面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及时、有效排查和处置风险隐患。

  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风险隐患、问题线索、整改销号、督办落实“四个清单”,加大监管力度,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充分合理利用日常监管、督查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形式,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探索建立医疗器械经营分类分级监管制度,确定重点监管品种目录和企业分级监管名录,充分挖掘监管风险点,逐步构建差异化监管方式,建立科学监管机制。

  突出工作重点。聚焦医疗器械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将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角膜接触镜等作为重点产品,将集采中选经营使用单位、医疗美容机构等作为重点检查单位,有的放矢开展监督检查。

  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交叉检查,坚持市县两级“联动执法”、监管稽查“互动执法”和县区之间“交叉执法”工作机制,统筹调配市县两级监管执法力量,抽调27名执法人员组成7个检查小组,下沉基层一线,开展督导检查,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破解办案难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此次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110余家,发现风险隐患32条,移交案件线索18条。

  组织风险研判。组织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会和网络销售风险研判会,分析研判当前经营使用和网络销售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和应对措施,形成监管长效机制。并逐步实现市场监管部门与审批、卫健、医保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持续发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广泛宣传引导。以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为契机,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组织开展立体式普法宣传,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在专项整治过程中,秉持检查与宣传结合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配套规章制度相关规定宣传和执行力度,不断提高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履行法定义务自律意识,全面提高公众安全用械意识。

  截至目前,全市共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977家,依法查处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18起。忻州市局将继续加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保障用械质量安全。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wzx/jcdt/202401/t20240111_94815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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