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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首个牙膏产品成功备案

时间:2023-11-11 来源: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2021年1月1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牙膏首次被纳入监管,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2023年3月16日,《牙膏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2023年9月2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关于贯彻落实牙膏监管法规和简化已上市牙膏备案资料要求等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牙膏备案工作正式启动。公告明确了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对已上市牙膏产品实行简化备案,之后按照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程序实施牙膏备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牙膏监管法规政策,自治区药监局第一时间组织监管人员认真学习,深入开展宣传,精心谋划部署牙膏备案工作,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已上市国产牙膏简化备案办事指南》,积极主动与相关牙膏企业取得联系,实施精准帮扶,“一对一”解读牙膏法规政策,手把手指导企业进行牙膏备案,及时为企业提供科学高效的技术指导和服务。2023年11月10日,自治区药监局助力西藏首家牙膏生产企业,成功备案了我区首个牙膏产品葛如吒矿物牙膏(冬青型)(藏国牙膏网备字2023000001),为今后规范牙膏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我区牙膏产业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目前,自治区药监局“一对一”服务指导牙膏备案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争取我区符合要求的已上市牙膏产品,在简化备案截止日前应顺利搭乘政策东风。

  


原文链接:http://mpa.xizang.gov.cn/ypjgyw/qjdt/202311/t20231110_387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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