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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卫事件应对法草案提请三审

时间:2025-09-15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健康报讯 (记者 宁艳阳)9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黄海华介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拟在9月8日至12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提请三次审议。

  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城乡社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有关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二是完善监测报告制度,明确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机制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加强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负责应对工作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四是进一步明确本法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之间的适用关系。

  黄海华介绍,监测报告对于及时发现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关重要,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审议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面十分关注的问题。有建议提出,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监测的敏感性和准确性,并加强监测信息共享。还有建议提出,针对实际情况,明确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的报告方式。经研究,草案三次审议稿就完善监测报告制度拟作以下修改:一是明确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机制,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二是增加规定国家建立跨部门、跨地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联动监测和信息共享。三是明确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应当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据了解,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还将审议法治宣传教育法、食品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国家发展规划法等草案。


原文链接:https://wjw.fujian.gov.cn/xxgk/gzdt/mtbd/202509/t20250908_70022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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