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强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药品注册和生产监管的工作衔接,根据《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我局于2021年制定发布了《辽宁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目前,试行期已满,拟转为正式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相关意见建议反馈至电子邮箱lnfdazhuce@163.com ,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辽宁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意见建议反馈”。
为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审评服务,提升企业...
8月18日上午,正义之剑——新中国检...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推动医药产业高质...
近日,太原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化妆品...
8月12日上午,泰国“全民健康覆盖领...
为规范和整顿医疗服务市场,推进我市打...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观察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观察网 bjgc.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