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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肿瘤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4年版)》政策解读

时间:2025-09-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肿瘤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4年版)》(以下简称《细则》)作以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细则》?

  等级医院评审工作作为现代医院管理的重要抓手,是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事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贯彻落实广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的重要体现,也是促进医院践行“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实现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更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医院服务水平和医疗质量的官方认证。

  根据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及实施细则精神,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修订本地区的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健全我区医院评审评价体系,我们需要制定三级肿瘤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更好地评估我区三级肿瘤专科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医院持续改进,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二、《细则》的制定参考了哪些文件?

  本《细则》的制定,以国家卫生健康委《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国家标准》)为主要依据,结合广西区内三级肿瘤专科医院发展现状、专科特点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实施以来的总结经验,并借鉴其他省份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编制形成。

  三、《细则》主要有哪些内容?

  《细则》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基础上,新增及删减部分内容,共设3个部分66节512条标准及其监测指标

  (一)前置要求部分。共设4节28条指标。明确医院评审周期为四年,医院在评审周期满前三个月须申请复审,未申请复审的,期满后按照“未定等”管理。医院在评审周期内发生一项及以上情形的,延期一年评审。延期期间原等次取消,按照“未定等”管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的基础上,依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不再开展清廉医院建设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桂卫医发〔2024〕3号),第二节(二十条)删除“或自治区清廉医院建设星级评定结果为‘无星’”的内容。

  (二)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部分。共设5章32节290条505个监测指标。内容包括医院资源配置与运行数据、医疗服务能力与医院质量安全、重点专业质量控制、单病种(术种)质量控制、重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等日常监测数据。第一章是资源配置与运行数据指标,共5节27条42个监测指标,“具有国家级、自治区级高层次人才人数”“综合ICU和可转换ICU床位数占医院开放床位数的比例”“科研课题立项数”“科研平台数”为加分项。第二章是医疗服务能力与医院质量安全指标,共3节42条43个监测指标,结合肿瘤专科医院的特点,增设“非手术治疗恶性肿瘤患者住院死亡率”“手术治疗恶性肿瘤患者住院死亡率”等指标。“获国家或自治区级重点专科(培育)、重点学科(培育)数量”为加分项。第三章是重点专业质量控制指标,共设置16节167条208个监测指标,新增肿瘤放射治疗、肿瘤内科治疗、肿瘤介入诊疗医疗质量控制、医学影像专业医疗质量控制、门诊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第四章是单病种(术种)质量控制指标,为了体现肿瘤专科特色,纳入了鼻咽癌、肝癌、前列腺癌、肾癌、宫颈癌、肺癌、乳腺癌、胃癌、结肠癌、甲状腺癌等单病种(术种)共5节18条100个监测指标。第五章是重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指标,共设置3节36条112个监测指标,内容包括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广西壮族自治区限制类医疗技术、国家级限制类技术。“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为加分项。

  (三)现场检查部分。共设3章30节194条550个指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基础上增加“承担的本省(区、市)或全国肿瘤防控社会责任”“规范开展肿瘤日间化疗”“肿瘤放射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肿瘤内科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核医学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等体现肿瘤专科特色的现场检查标准,用于对三级肿瘤医院实地评审以及医院自我管理和持续改进。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xgk_49493/fdzdgk/gkwj/zcjd/t203895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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