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政策原文: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生育相关诊疗项目限定支付范围的通知
8月16日,我省印发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生育相关诊疗项目限定支付范围的通知》,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为强化对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育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国家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等相关政策,我省结合医保诊疗项目目录管理实际情况,对生育相关诊疗项目的限定支付范围进行了调整。主要做法是将原本限生育保险支付的诊疗项目,调整为基本医疗保险也可支付,加强了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政策衔接,进一步提升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的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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