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政府新闻办12月12日举行《邯郸市门诊保障定点药店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该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门诊保障定点药店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具体内容包含门诊保障定点药店的确定、处方管理、价格管理、监督管理等。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四级调研员叶青介绍,该管理办法对门诊保障定点药店药品采购渠道、销售价格进行规范,要求定点药店通过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医保目录内药品销售价格由医保部门和门诊保障定点药店协商谈判确定,国家和省集中采购药品销售加价率不超过10%,医保目录内其他药品销售加价率不超过15%,中药饮片销售加价率不超过25%。医保部门对门诊保障定点药店的协议履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药品服务等进行监督检查。
8月12日上午,泰国“全民健康覆盖领...
为规范和整顿医疗服务市场,推进我市打...
2025年8月11日,广西高院在南宁...
8月12日上午,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
为巩固“一体两翼”监测格局中医疗机构...
8月7日,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观察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观察网 bjgc.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