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的通知》,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的有关要求,提升个人账户使用效率和共济能力,减轻参保人员缴纳居民医保费和就医购药费用等负担,结合我省实际,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
二、主要内容
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扩大至其他已参加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执行时间
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
为高质高效推进2025年为民实事,提...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9月17日,第22届中国—东盟博...
近日,第三届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强化...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观察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观察网 bjgc.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