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钦州市灵山县妇幼保健院的申请,我委于2024年11月7-8日组织专家对该院进行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现场评审工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版)的通知》的要求,对灵山县妇幼保健院开展等级妇幼保健院现场评审。经评审专家现场评审、我委公立医疗机构等级评审联席会议审议和委主任会审议通过,拟批准灵山县妇幼保健院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11月19日-11月2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邮寄或直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0021;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2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云,0771-2835892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处
2024年11月19日
为巩固“一体两翼”监测格局中医疗机构...
8月7日,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
为切实提升全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对基孔...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
8月5日,纪念任建新同志诞辰100周...
2025年7月5日上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观察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观察网 bjgc.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