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同意,现终止上海市虹口区第二社会福利院卫生所等12家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关系,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1 | 上海市虹口区第二社会福利院卫生所 |
2 | 上海杨浦区高乐寿养老院医务室 |
3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惠川沙养护院医务室 |
4 | 上海市金山区众仁老年护理医院合作医院 |
5 | 上海船厂浦西分厂 |
6 | 上海一〇八医院 |
7 | 上海秋胜养老院卫生所 |
8 | 上海春天家园老年公寓医务室 |
9 | 上海港口机械制造厂卫生所 |
10 | 上海汇亲园养护院医务室 |
11 |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卫生所 |
12 | 上海徐汇区馨怡养老院医务室 |
特此通告。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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