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于2024年7月23日对6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核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情况
通过核查发现5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目录外串换、医保结算量与库存量不符、目录内串换、成人购买儿童药、无处方供药、有医保划卡记录但无进销存出库记录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43504.30元。
二、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协议》第六十七条第七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对内蒙古佰安医药有限公司给予追回违规费用,中止医保协议1个月的处理;依据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对内蒙古民新医药有限公司、内蒙古民德医药有限公司给予追回违规费用,中止医保协议6个月处理; 依据《协议》第七十一条第三款,对内蒙古民泽医药有限公司、内蒙古忠济医药有限公司给予追回违规费用,解除医保协议,一年内不得申报的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9月9日
附件: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9月29日上...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9月29日上...
为贯彻落实《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
为高质高效推进2025年为民实事,提...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观察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观察网 bjgc.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