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6号)有关规定,现对报送完整备案材料的第一批(5家)职业病诊断机构予以备案(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8 日
为巩固“一体两翼”监测格局中医疗机构...
8月7日,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
为切实提升全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对基孔...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
8月5日,纪念任建新同志诞辰100周...
2025年7月5日上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观察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观察网 bjgc.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