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指导意见(试行)》第九条实施在即,为实现药品经营企业合规提升全覆盖,舟山市金塘分局针对一家重点对象,采用“先送法再执法、先服务再检查”模式帮助其成功完成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全覆盖排摸,送法上门。坚持管宣并重,监管人员充分利用集中培训、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扩大规范文件内容的知晓度与可及性,在规范药品流通领域经营行为的同时提升企业合规意识。对辖区零售药店开展全面摸排,目前共有1家单体零售药店经营面积仅为28平方米,不符合单体药店经营场所面积下限规定。
全过程指导,联合帮扶。主动靠前服务,开展点对点合规辅导,结合企业意愿,制定个性帮扶方案,指导帮助其防范、化解违法风险。食药科联合行政许可服务科,就该企业布局安排、图纸绘制、设施设备配备、材料准备、系统操作等全过程开展指导,共计开展线上线下帮扶8次。
全方位检查,当日办结。严格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指导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迅速组织监管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并在该药品经营企业提交许可证变更申请当日办结事项。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政企互动交流,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严把准入门槛,促进药品流通企业自主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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