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2024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学校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执行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组织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整治,加大对大宗食品及原料监督抽检力度。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指导学校加强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日常管理、规范承包经营企业日常经营行为。对正在实施承包经营招投标的学校,要督促学校依法依规签订合同(协议),严格约束转包、分包行为,及时公示中标企业;建立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重点清查有不履行合同(协议)约定、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行为的承包经营企业。
《通知》强调,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鼠(虫)害消杀,重点检查“三防”、加工场所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清查库存食品,清理变质、过期等食品和食品原料等,并自查整改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倡导学校食堂按需供餐,制止餐饮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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