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健观察网!

省市场监管局举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

时间:2024-02-18 来源: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推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有效实施,强化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近日,省市场监管局举办《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邀请法律顾问进行授课。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主会场参训,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分会场通过视频方式参训。

  

  法律顾问从《行政复议法》的出台背景、必要性、修订的主要内容、行政复议案例剖析、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诉讼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讲解和释疑,重点介绍了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复议案件管辖、复议案件受理及审理程序等修改内容,通过详实的资料、生动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例,分析当前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存在的实际问题和重点注意事项,提出解决思路和处理建议。授课内容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通过此次学习培训,有效增强了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自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识,提升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能和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

  下一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法》的学习贯彻,把复议制度贯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全过程,高标准严要求实施公正文明行政执法,将行政争议化解于行政执法过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将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愿选、优选和首选救济途径,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原文链接:http://yp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YJJ?Article_ID=659D2AE5-4C8C-4E84-AB19-B726993EC841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观察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观察网 bjg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