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山区百姓用药安全,磐安县局采取“四个一”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持续巩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严防严控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风险,取得显著成效。专项检查期间,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81家次,立案处罚1家,行政约谈5家;检查使用单位95家次,立案处罚6家。
一是提前谋划,下好“一盘棋”。认真梳理省市药品监管部门工作部署和重点任务,结合全县上一年度检查情况,制定2023年度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和工作要求。同时要求全县各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对照《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自查清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是全面巡查,织好“一张网”。以医疗机构周边、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以药品购进渠道为重点环节,以核查票、账、货、款是否一致为重点内容,以医保高值药品、网售药品、贵细中药饮片等药品为重点检查品种,对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等重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着力解决当前药品流通环节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法经营回收药品等问题。
三是协同检查,筑牢“一堵墙”。面对连锁门店多、执法人员缺少等难题,县局根据基层所检查问题汇总清单针对性制定检查方案,及时抽调基层所人员完成4家连锁总部检查工作,做到缺陷问题检查精准溯源。同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2022年以来投诉举报较多、既往监督检查问题较多的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组织基层所人员围绕“药品购销渠道的合法性和储运温度的完整性”检查重点,开展交叉检查,确保风险可控。
四是宣传引导,实现“一口径”。针对执法检查中涉药单位在质量管理上容易出现的问题,以药店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医疗机构负责人等人员角度,分批次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宣讲,要求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坚决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切实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以315消费者权益宣传日、安全用药月宣传等为契机,开展药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发放安全用药宣传册,高密度宣传药品监管法规知识,普及公众药品安全使用相关知识。坚持开门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消费者参与积极性,营造人人参与、社会共治的监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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