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中医函〔2023〕2108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2〕41号)及福州、莆田、南平市卫健委上报的评审结论与公示结果,经复核,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连江县中医院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等级证书有效期为2023年10月~2027年10月,编号ZYEJ413002)。
莆田市荔城区中医院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等级证书有效期为2023年10月~2027年10月,编号ZYEJ413049)。
武夷山市中医院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等级证书有效期为2023年10月~2027年10月,编号ZYEJ413035)。
请各地各医院针对等级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9月29日上...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9月29日上...
为贯彻落实《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
为高质高效推进2025年为民实事,提...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观察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观察网 bjgc.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