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山西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相关限制类医疗技术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申请开展的按照三级、四级手术管理的呼吸内镜诊疗技术,以及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已通过我委形式审查,现予以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案公示。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周内向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
联系电话:0351-3580405
联 系 人:赵智雄、魏来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2021年4月20日
8月12日上午,泰国“全民健康覆盖领...
为规范和整顿医疗服务市场,推进我市打...
2025年8月11日,广西高院在南宁...
8月12日上午,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
为巩固“一体两翼”监测格局中医疗机构...
8月7日,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观察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观察网 bjgc.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