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青海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青海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
沟通交流工作程序》的通告
2023年 第11号
为进一步强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主体责任,完善畅通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沟通交流机制,加强和规范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青海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青海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工作程序》。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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