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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局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

时间:2023-06-09 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巩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和使用行为,吕梁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

  检查工作自5月起至11月底完成,市局划定五个方面检查重点:一是经营范围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所列涉疫药品、医保高值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药品经营企业;二是医疗机构周边、产业园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地区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三是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被多次投诉举报、GSP检查不合格的药品经营企业;四是年度药品网络销售额较大的药品零售企业;五是各级监管部门结合本辖区日常监管工作实际,确定的重点检查单位。

  市局要求,各县区局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检查重点和工作责任,逐级落实检查任务。二是对线上线下药品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梳理和检查,将检查与执法相结合,以检查促监管,以检查促规范。充分运用协查、稽查、检验等手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依法及时公开处罚信息,形成有效震慑。三是要落实监管事权,强化跨区域、跨层级药品监管协同联动,着力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加强与各级公安、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信息通报、风险会商、联合办案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形成监管合力。督促药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巩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四是要建立检查信息分析研判制度,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和汇总,及时分析研判检查发现的系统性、多发性问题,以及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对日常管理水平低、质量管理体系问题较多、质量风险较大的企业要重点监管。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wzx/jcdt/202306/t20230609_87136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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