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推荐对象公示期为2021年2月25日—3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署名向省科技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
电话:8244601(省科技厅人事处)、8244409(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2号省政府西三楼青海省科学技术厅(邮政编码810000)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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