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医政〔2021〕23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院惩防体系建设,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加强行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37号)要求,结合实际,省卫健委制定了《福建省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1—2022年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情况和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卫健委。
联系人:医政处 蔡和超,联系电话:0591-87849057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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