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 | 发布时间 | 发布机构 | 文件编号 | 备注 |
076478684Q/2020-00050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沪卫医〔2020〕016号 |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应对2020年春节假期后就诊高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86号,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及早部署、统筹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期间医疗服务管理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便函〔2020〕7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比高浓度感染得肺炎防控期间有关医疗管理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便函〔2020〕14号)要求,在加强防护、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开展医疗服务,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办医主体要指导所辖所属医疗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压实工作职责。各医疗机构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医疗服务高峰,确保新冠肺炎患者医疗救治工作和日常医疗服务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应对2020年春节假期后就诊高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3月6日
相关附件 附件:关于做好应对2020年春节假期后就诊高峰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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