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泾县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好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泾县卫计监督局对全县放射诊疗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是对放射诊疗单位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变更;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职业健康检查及培训、个人剂量监测;放射诊疗场所防护设施、警示标志和工作指示灯的正常运转;放射诊疗场所防护及设备性能的检测;放射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的建立;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截止目前已完成全部检查工作,共计检查放射诊疗单位20户,含“双随机”单位5户(其中国家“双随机 一公开”单位2户、县“双随机 一公开”单位3户)。结果发现部分放射诊疗单位未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放射诊疗活动,并对其中13户违法情节较轻的单位,当场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1户违法情节较重的单位进行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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