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卫生健康委明确六项重点工作,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为健康黄山建设筑牢法治基础。
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明确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党政班子每年至少1次专题研究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全年针对性学法不少于2次。
完善法治工作制度。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要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依法管理(依法执业)情况定期自查制度、涉法事件评析制度、普法责任制度、诚信评价体系等6项内部管理制度。
明确法治工作部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应明确法治工作的部门,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法治工作部门工作职责,建立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补救的工作模式。
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可以由内设法治工作部门承担法律顾问的职责,也可以聘请执业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作为本单位的法律顾问。医联体、医共体及规模较小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可以多家机构联合聘请法律顾问。
提升全员法治意识。把普法和学法作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将法律知识学习宣传工作纳入新入职人员培训、在职人员日常教育以及医师、护士、医技等重点人员教育培训之中,努力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落实患者知情保障。将知情告知相关内容纳入医生法治教育培训范围,对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知情同意。(黄山卫健委)
9月9日-10日,2025年全省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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