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对新疆和田阳光沙漠玫瑰有限公司申请延续《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进行资料审查,审查结果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7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91—4336127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政编码:830011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 生产范围 | 住所 | 生产地址 | 备注 |
新疆和田阳光沙漠玫瑰有限公司 | 刘天志(刘天志) | 一般液态单元:护肤水类 |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浙江工业园区天目山路9号 |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浙江工业园区天目山路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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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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