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区直各医疗机构:
为推进互联网医院健康发展,规范执业登记验收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5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委制定了《广西互联网医院验收评估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互联网医院验收评估要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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