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省属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现阶段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卫函〔2021〕169号)要求,经组织专家对各医疗机构申请新增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评审和公示,同意增设“骨科手术视频辅助操作”等23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修订(见附件)。请各地各单位按照医保秘〔2021〕53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试行定价、执行等有关工作。
附件:
1.安徽省第十四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1:安徽省第十四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xls
2.修订的安徽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2:修订的安徽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xlsx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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