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卫生健康委: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精神,按照省委统一要求,经研究,我委决定对主要内容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精神不相符以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不一致的6个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请各地遵照执行。
1.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印发关于规范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人口发〔2012〕62号)。
2.关于加强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工作的通知(黑卫指导规发〔2017〕22号)。
3.关于开展生育登记服务的通知(黑卫指导发〔2016〕148号)。
4.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2016-2020)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卫流管发〔2016〕195号)。
5.关于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开展再生育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黑卫指导规发〔2018〕15号)。
6.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再生育审批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卫指导发〔2016〕95号)。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3日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
11月10日,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消防...
11月7日晚,鹿寨县中医医院举办第二...
11月12日,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
立冬已至,天地始冻,万物收藏。在...
为进一步提高高校大学生预防艾滋病、性...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观察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观察网 bjgc.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