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我委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人工终止妊娠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panghongtao81389@163.com。
二、传真:(0431)889063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明确人工终止妊娠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7日
关于进一步明确人工终止妊娠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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