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吉林省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意见的函”(国卫办食品函【2020】1065号)的要求,省卫健委依照法定职责,开展辖区内试点物质西洋参、灵芝、黄芪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向社会公开征集承担标准中指标研究论证项目单位,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专家组评议等程序,确定以下3个项目组为标准中指标研究论证项目承担单位,现予公示:
1、食药物质西洋参的标准指标研究论证单位是长春中医药大学,项目负责人皮子凤;
2、食药物质灵芝的标准指标研究论证单位是长春中医药大学,项目负责人王淑敏;
3、食药物质黄芪的标准指标研究论证单位是吉林农业大学,项目负责人赵岩。
现对上述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拨打电话0431-88906887反映情况。
特此公示。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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