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已结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8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1年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字〔2021〕517号)要求,现将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一、在公示期内,对评审通过人员有疑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应附书面材料、署上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便于我们做好核实和调查工作。
二、在公示期内,对评审未通过人员查询未通过原因或有其他疑问可按照申报时的程序向当地旗县和盟市卫生健康委人事部门反映,由盟市卫生健康委人事部门在公示结束一周内汇总本地相关情况集中上报,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评委办公室统一对各盟市汇总情况进行答复。
三、公示人员信息如有错误,请在公示结束一周内及时联系我们进行修正。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504室(邮编:010055)
联系电话:0471-5985314 6924898
2021年卫生健康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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