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1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内政办字〔2021〕31号)、《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内司通〔2021〕100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对自治区本级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拟定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本级规范性文件目录,继续有效56件,废止5件,宣布失效16件,并报自治区司法厅审核。现予公布。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本级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1年9月10日
2025年11月11—13日,由国家...
2025年11月11—13日,由国家...
11月12日,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规信处...
11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1月4日下午,西安市第八医院组织开...
2025年11月10日,市卫生健康委...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观察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观察网 bjgc.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