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疾控函〔2022〕6号
石家庄市、沧州市、衡水市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卫疾控发〔2006〕第218号)、《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20年修订版)和《河北省艾滋病抗体检测实验室管理办法》,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对河北省生殖医院等5家新建(或搬迁)的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和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搬迁)开展了现场综合考评和验收(名单见附件)。受评实验室均达到艾滋病检测筛查、确证实验室要求,现予以确认。
各有关市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做好辖区内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全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并加强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等工作。
附件:新建(或搬迁)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名单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附件
新建(或搬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名单
一、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
河北省生殖医院(新建)
石家庄市鹿泉区中医院(新建)
河北意和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新建)
深州市博安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新建)
河间大安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搬迁)
二、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
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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