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评选第四届国医大师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4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评选第二届全国名中医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函〔2021〕202号),现将我市推荐人选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处反映,联系电话:23337688,联系人:马杰。
附件:天津市第四届国医大师和第二届全国名中医推荐人选基本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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