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办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1〕12号)的要求,北京市卫生健康委起草了《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备案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8月3日至8月13日。
在此期间,欢迎市民朋友登录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jw.beijing.gov.cn,在网站首页“政民互动”下“民意征集”板块中查看通知及说明,并将有关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yaoxiechu@wjw.beijing.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处注明“自贸区乙类备案”字样。
请针对《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备案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会认真研究。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3日
附件请点击下载查看:
附件1:《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备案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备案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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