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健观察网!

关于规范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11-12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精神,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62号)要求,对我省现行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规范整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为提高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规范性和兼容性,根据《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要求,新增“局部麻醉费(局部静脉麻醉)、局部麻醉费(神经阻滞麻醉)”等10项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1)。

  1.“加收项”,指同一项目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确有必要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而细分的一类子项,包括在原项目价格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收费的情况;实际应用中,同时涉及多个加收项的,以项目单价为基础计算相应的加/减收水平后,

  据实收费。加收项两位编码第1位相同的,视为同一序列,同一序列加收项不得同时收取;不同序列的加收项,例如“01儿童加收”和“11危重患者加收”可以同时收取。

  2.“基本物质资源消耗”,指原则上限于不应或不必要与医疗服务项目分割的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消毒用品、储存用品、清洁用品、个人防护用品、标签、垃圾处理用品、治疗巾(单)、棉球、棉签、纱布(垫)、治疗护理盘(包)、普通注射器、护(尿)垫、备皮工具、面罩、喉罩、钠石灰、二氧化碳测压管、可复用操作器具、软件(版权、开发、购买)成本等。基本物质资源消耗成本计入项目价格,不另行收费。除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以外的其他耗材,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3.各类麻醉项目价格构成中包含术中各类监测成本,不得与其他监测项目同时计费。

  4.涉及“包括……”“……等”的,属于开放型表述,所指对象不仅局限于表述中列明的事项,也包括未列明的同类事项。

  5.计费时间以麻醉开始至麻醉结束(含麻醉恢复室复苏阶段)。

  6.“危重患者”指:ASA分级4、5级。

  7.“儿童”,指6周岁及以下。周岁的计算方法以法律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停用“局部浸润麻醉、神经阻滞麻醉”等11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2)。

  二、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做好部门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及时维护信息系统目录。各医疗机构要于2025年12月1日24时前完成费用上传工作,保证政策落地。

  (二)积极宣传引导。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新增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市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责任,健全常态化日常监管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和督导检查,及时跟踪政策落地实施情况。

  本通知自2025年12月2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反馈。

  

  附件:

  1.新增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停用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ylbzj.hebei.gov.cn/content/4723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观察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观察网 bjg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