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2025〕1号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我局对现有市区两级药品、医疗器械相关许可证及备案凭证补发事项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将启用新版许可系统办理,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9月15日起,“药品、医疗器械许可证、备案凭证补发(市级)”“药品、医疗器械许可证、备案凭证补发(区级)”(详见附件)启用新版许可系统办理。上述事项的原申报入口同步关闭。
二、申请人可通过首都之窗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或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yjj.beijing.gov.cn)办理上述事项。为方便企业办事、提升审批效率,鼓励采取“全程网办”的方式申报办理。
特此通告。
附件:事项对比清单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0日
11月12日,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规信处...
11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1月4日下午,西安市第八医院组织开...
2025年11月10日,市卫生健康委...
为践行国家医改精神,西安市第五医院多...
文/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血液...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观察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观察网 bjgc.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