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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兴辽英才计划” 医学名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0-13 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作者:佚名

  辽卫函〔2025〕422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各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北部战区总医院:

    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兴辽英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委人才办〔2025〕5号)和《关于开展第六批“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辽委人才办〔2025〕6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兴辽英才计划”医学名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辽宁省内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预防、疾控、保健、科研及中医药等领域工作,符合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均可申报医学名家项目。

    支持期内的“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支持期结束后不可申报同层次项目或逆层次申报(已获“兴辽英才计划”其他人才项目支持的人员,不可再申报医学名家项目)。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担任厅局级及相当层次领导职务的人选从严掌握。

    二、评选方式及名额分配

    医学名家评选采用举荐和遴选两种方式。其中,举荐为等额推荐,遴选为差额推荐。对举荐人选,用人单位务必坚持更高标准,优中选优,如无适合人选可不举荐。举荐人选与遴选推荐人选一并进行专业评议,对评议结果较差的举荐人选将不予支持,同时缩减下年度单位举荐名额。举荐(遴选)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符合辽委人才办〔2025〕5号中“兴辽英才计划”医学名家项目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申报人员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5年10月1日。

    关于“在临床一线工作”的认定,具体指: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1日)平均每周门诊出诊时间不少于2个半天(以门诊排班表为准)或在病房工作(以住院病案首页记录为准)服务患者不少于300人次/年。

    四、申报渠道及流程

    (一)个人申报。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各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北部战区总医院负责实施本地区、本单位推荐工作。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可向所在单位申请报名,按要求填写报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及综合材料(中医领域申报人员提供)。同时,请西医领域申报人员于2025年10月16日-10月22日期间登陆http://218.60.153.241/login,在线填报生成《“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书(杰出医学名家、领军医学名家、青年医学名家)》A版和B版后下载打印,并在申报表承诺栏中亲笔签名。中医领域申报人员还需撰写个人临床业务综述,具体要求请到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二)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选拔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必须经过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未进行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未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推荐人选身份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必须履行党委(党组)审定程序,对拟推荐上报的人选按规定在本系统、本单位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书面材料。

    1.人选推荐函(纸质版1份)。以本部门(单位)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加盖部门单位公章。内容包括人选推荐选拔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表》(附件3),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兴辽英才计划”医学名家项目举荐(遴选)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1份)、《“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书》(A版和B版各2份,A版加盖申报人单位公章);个人临床业务综述(中医)(纸质版一式7份,不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佐证清单》及所列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其中1份为高亮标注申报人姓名版本,1份为涂黑隐藏申报人姓名和工作单位版本)。佐证业绩材料主要包括推荐人选近5年工作业绩、成果、贡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中医领域推荐人选佐证业绩材料无年限限制),由推荐人选自行组织胶印,加盖单位审核部门骑缝章。所有佐证材料按序标记页码,并在申报表所列相关信息后标记对应的佐证材料页码。

    (二)电子材料。

    1.《“兴辽英才计划”医学名家项目举荐(遴选)推荐人选汇总表》《“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书》。

    2.书面材料扫描件。

    3.材料有关要求:

    (1)西医领域申报人均须扫描成PDF格式文档2份(1份PDF文档为原始版扫描件;1份PDF文档为隐去包括病案号、患者姓名、申报者姓名及其他人员姓名等所有个人及单位信息,并在申报者姓名位置标记为“A”的隐藏版扫描件,如在评审中发现有涉及以上信息的按违纪处理)。

    (2)PDF电子文档扫描图像类型选择彩色,分辨率要求150dpi。PDF电子文档按照类别要求整理形成相应的文件夹。按照以下命名文件夹名称(文件夹1:《“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书》;文件夹2:佐证材料)。

    (3)所有原始版扫描件装入一个文件夹,命名为申报层次(杰出/领军/青年)-姓名-三级学科-推荐单位(XX市卫健委/省直单位/北部战区总医院)-原始材料;所有隐藏版扫描件装入一个文件夹,命名为(杰出/领军/青年)-姓名-三级学科-推荐单位(XX市卫健委/省直单位/北部战区总医院)-隐藏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兴辽英才计划”医学名家项目是省委支持培养高端医学人才的重要举措,对于打造我省医学人才竞争优势,全方位培养、使用、激励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各市、省属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术技术水平领先、具有较强学术影响力的医学高层次人才推荐出来。

    (二)以用为本、统筹兼顾。“兴辽英才计划”医学名家人选推荐要坚持以用为本,聚焦行业需求。要统筹杰出医学名家(中医大师)、领军医学名家(名中医)和青年医学名家(青年名中医)三个层次和西医、中医、公共卫生不同专业领域,确保推荐人选层次高、业务能力水平强、专业范围涵盖广。

    (三)压实责任、保证质量。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推荐条件、标准和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高标准组织开展举荐(遴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树立科学评价导向,杜绝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和论资排辈等倾向,坚持以能力、业绩、贡献评价人才,切实做到优中选优。各地区、各单位要对推荐人选严格把关,对同层次推荐人选作出排序。

    (四)加紧部署、按时报送。请各市、省属各医疗卫生机构(含北部战区中医药)及时登录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专区下载相关通知,按要求组织开展人选推荐。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以邮戳到达日期为准),上报材料均不返还。逾期报送材料不予受理。医领域人选申报材料报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317室,中医领域人选申报材料报送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综合处(中医领域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lnzyjzhc@163.com)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冮毅

                    西医领域材料受理:刘雪梅  024-81006211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6号

                    中医领域材料受理:海晶美  024-23392720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中医)

     附件:1.“兴辽英才计划”医学名家项目举荐(遴选)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

                 2.“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书

                 3.专家评议意见表

                 4.“兴辽英才计划”医学名家项目举荐(遴选)推荐人选汇总表

                 5.申报材料佐证清单

                 6.个人临床业务综述答题纸(中医)

                 7.综述撰写要求(中医)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wsjk.ln.gov.cn/wsjk/index/syxwxx/zwgk/2025101111103271489/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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