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和国民营养计划,扎实推进我省营养指导员培训工作,我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第三批营养指导员培训机构遴选工作。
经公开征集、自愿申报、专家评议和综合评估,研究确定广东省医学会、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茂名市人民医院、惠州市营养师协会、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广东省基层医药学会、广州市技师学院、高州市人民医院、中山市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广东省医学科技产业融合促进会10家单位为我省第三批营养指导员培训机构。
请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营养指导员培训组织工作,各培训机构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反馈我省营养指导员培训管理机构(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广东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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