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医政函〔2025〕580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州大学、福建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根据《福建省三级医院评审(2024—2025年)工作方案》,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次三级医院评审。综合评审结果已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经社会公示无异议,现对该批次三级医院评审结果予以公布(排名不分先后)。
一、确定福州市第一医院和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二、确定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福建省妇儿医院)、福建省儿童医院、厦门市仙岳医院为三级甲等专科医院。
三、确定石狮市医院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该批次三级医院评审结果有效期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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