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安全检查整改要求,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绩溪路院区)、蚌埠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严禁在病房楼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规定,分别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进行研究“气改电”项目,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制定倒排改造计划,加强施工安全防范。日前,均顺利完成了“气改电”项目,从源头上消除了在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燃气带来的严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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