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关爱老年期痴呆试点城市的通知》工作安排,我委组织开展了黑龙江省关爱老年期痴呆试点城市的遴选工作,经地市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现确定牡丹江、大庆、鸡西、鹤岗市4个城市为黑龙江省关爱老年期痴呆试点城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一、公示时间
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
(一)电子邮箱:HLJLLC2023@163.com
(二)信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6号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处,邮编:15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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